特首李家超昨天(6日)下午与外国领事、商界代表等会面,介绍政府就《基本法》23条立法咨询。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会后表示,今次会面有超过100名驻港代表、总领事、商会领导人等出席。李家超在会上介绍今次立法咨询内容、听取参加人士提问。他形容今次会面坦诚、有建设性,各参加者有充份机会表达意见,故今次会议时间比原定的一小时长。但由于会议内容有保密性,因此他不能公开会议内容。
邓炳强:外界较关注“国家秘密”及“境外干预”罪行 政府花更多时间解释
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,政府过去一个多星期已举行超过10场咨询交流会,对外国领事、外商、法律界、会计界、社福界、教育界、地区团体、人大政协等不同人群解说23条本地立法,他指与会者普遍对“国家秘密”及“境外干预”两项有更多关注,政府对此亦花更多时间解释该两条,并得到正面反应,他又重申23条对一般做生意的人和市民都不会有影响。
被问及外国商会对23条立法态度,林定国指“冇听到任何人话唔支持立法”,所有香港市民、外国朋友都充分理解香港需要履行宪制责任,而他亦明白就住某些议题公众有很多“关心”,他强调不会用“忧虑”这个词,表示因应公众的关心政府亦用不同方法解释。
被问及涉及“国家机密”罪行能否以公众利益为辩护理由,林定国指如要使用会有严格门槛,很多事情需要考虑,例如是否具紧急性、涉及极大公众利益等,希望就此收集更多意见,令最终法律明确。至于曾钰成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指政府对“公众利益”是否可以成为抗辩理由的说法“有点模糊”,林定国指对其他人的意见不会批评、评论,重申会多听意见、令最终法律的版本清晰。
被问及23条本地立法是否适用公司法人代表,邓炳强指公司条例并不会纳入23条 ,会留给原本公司法处理。被问及草案中字眼是否可修改,例如“境外干预”条文中“可覆盖以下范畴”的“可”字是否代表“有限数”,邓炳强强调条文中清楚订明何谓配合境外、通过各种方式达到干预效果,承诺会继续听取意见,看有否进一步优化的空间。
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。